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闪婚又闪离,皆因“假军情”
作者:华蓉 王婧  发布时间:2017-05-31 11:01:31 打印 字号: | |
  微信相识第十四天见面,领证,几天后离婚。这不是演习,而是真实上演在淮安区人民法院的一起案例。

    易先生于2017年4月8日通过微信认识了远在淮安的张女士,经过多日的聊天,俩人感情越发升温。最后,易先生按耐不住自己思念之情,千里迢迢从杭州赶来淮安为见张女士一面。见面后,俩人更是投缘,于是不顾一切的拿着身份证去民政局,把结婚证给领了。

    度过了甜蜜的两天后,易先生离开了淮安回到了杭州,而几天后等待张女士的却是一条离婚的微信。张女士因未能同意易先生的离婚要求,于是易先生一纸诉状将张女士告到了淮安区人民法院,请求法院准予其离婚。

    开庭时,淮安区法院少年和家事审判庭庭长高勇作为承办人仔细询问了前因后果。原来,张女士在跟易先生相识初期告诉易先生,她年龄比易先生小,而且是本科学历,且现在是职业会计师。但当俩人见面后易先生发现张女士不仅比他大五岁,而且还有一个孩子。而对此,易先生并没有说什么,而是依然跟张女士去领证。到民政局的时候易先生又发现,张女士所填写学历的竟然是中专。易先生回到杭州思考了几天后,最终决定和张女士离婚。张女士一开始也答应离婚,并且双方也已经到了民政局准备办理离婚手续。可是张女士突然之间反悔,又不肯离婚了。而易先生又告诉高法官,他一个柔弱的读书人,竟然被女人按在民政局地上打,简直太丢脸了。而张女士辩称,一开始她也同意跟易先生离婚,但就在民政局的时候,易先生说了很多难听的话,自己气急之下就拒绝离婚了。

    最后,经高法官的耐心调解,双方终于同意协议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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