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结婚需要大量用钱,但因家庭贫困无力支付,爱女心切的陈某铤而走险,走上了一条不归路,从而受到了法律的制裁。近日,淮安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结了这起盗窃案。
2016年,陈某女儿准备结婚了,这本是一件大喜事,但却愁坏了陈某。因为其家中根本无力承担女儿结婚的费用。陈某只有这么一个女儿,他想让女儿体面的嫁出去。为了女儿结婚这件事,陈某已经苦恼的好多天没有睡着了。
就在这时,陈某在多年前的一名朋友来找他。看到陈某如此模样,胡某心生一计,于是他与陈某商量一起去偷东西。原本陈某是万万做不出这种违法犯罪的事,但一想到女儿结婚的事,他咬着牙答应了。二人约好一起去盗电瓶车,由胡某负责给电瓶车开锁,陈某在一旁望风以及搬运电瓶。就这样,二人疯狂作案三起,共窃得电动车及电瓶计价值人民币八千余元。由其是第三起,二人去洪泽某个小区接连偷了十三组电瓶和一辆电瓶车。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最终陈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并为此付出了代价,而同案犯胡某则被另案处理。
经淮安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并系共同犯罪。被告人陈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但其具有多次盗窃行为,可作为对其酌定从重量刑情节予以考量。最后,法院以盗窃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