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已经是构成违法犯罪了,找人顶包更是法理不容。面对自己犯下的一连串的错误,孙某在判决面前低下了头。近日,淮安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结了该起危险驾驶案。
2017年1月10日0时15分左右,孙某酒后驾驶一辆小型普通客车行驶到淮安区国际商城一家石材店时,一时失误撞上了停在店门口的车主邱先生的车,致车辆损坏。
孙某此时已经酒醒,看了看被撞的车损坏比较严重,又想到自己是酒驾,保险公司事后会向他追偿。于是他与同坐在车里的妻子商量,决定让妻子做“替罪羊”。结果保险公司的人到现场以后开始怀疑并不是孙某妻子所开的车,而是孙某本人开车造成的。于是保险公司提出要求调看现场监控。巧的是,就在出事地点不远处就有一个监控。于是警察将此监控调出一看,当车行驶过监控时,显示车里开车的就是孙某本人。在证据面前,孙某也意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坦白交代是自己是酒后驾车并撞坏其他人车辆的事实。
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孙某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危害公共交通安全,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被告人孙某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孙某醉酒驾驶发生交通事故,已赔偿对方损失,可酌情从轻处罚。综上,以危险驾驶罪判处被告人孙某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