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万万没想到自己的“好心”相授了一个不可描述的赚钱方法,却让自己锒铛入狱。近日,淮安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传授犯罪方法案。
事情还是要回到2016年2月份的某一天,李某在家闲来无事便前去朋友武某家。刚到武某家,便看到武某唉声叹气的坐在沙发上。李某上前询问,得知武某前段时间失业在家,已经好久没有收入了,父母的埋怨让武某烦躁不已。李某本想安慰他,可一看到房间里的电脑就改变了主意。他想起不久前在网上看到的一个赚钱的“好方法”。
据网上的的方法,只要在QQ建立一个群,然后通过各种方式拉人进来。而李某所建的群是所谓的“资源群”。“资源群”,顾名思义就是一个发放资源的群。但这里的资源是特指淫秽视频。群主每天在群里发放一些只有几分钟的淫秽视频供群员观看,但相应的,群员是需要交会费才能在群里观看,如果没有交会费,过一两天就会被踢出群。
李某详细的将该方法告知了武某,武某立刻付诸行动。在短短不到一个月的时间,武某通过QQ群收取了一千多元会费,而根据公安机关在其QQ群里提取的视频竟达到四百多个。武某最后因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在事实面前,李某低下了头,承认了他所犯下的错误。
经审查,被告人李某故意向他人传授网络犯罪方法,妨害社会管理秩序,其行为构成传授犯罪方法罪,依法应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被告人李某主动投案,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最终,李某因犯传授犯罪方法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