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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季少女被骗卖淫,失足沦陷重蹈覆辙
  发布时间:2018-05-21 16:12:48 打印 字号: | |
  “你为什么要介绍小红卖淫?”

“因为我们钱花完了,我跟小红说了下,她就同意去卖淫赚钱。”

回答的人名叫小丽,年仅十九岁,长着一张白皙红润的脸庞,乌黑的秀发垂落在耳后,让你无法将她与吸毒、卖淫这几个词组联系起来。可偏偏她正是这一系列案件中的最为重要的一个人。

小丽口中的小红是一名未成年的小女孩,因小丽在上学的时候留级了两年,所以跟小红变成了同班同学。她们自小一起长大,关系很好。在初中毕业后,俩人都没有继续上学,而是四处打工某起生计。小丽跟小红平日里住在一间宾馆,由小丽打工赚钱,而小红并没有成年,所以未能出去打工。

但小丽的工作并不能支撑两个人的花销,在某一天,小丽对小红说,她们的钱已经不够用了,小红吃住都用的是小丽的,所以应该出去赚点钱。小丽口中的“赚点钱”指的就是让小红卖淫。而小红竟然也同意小丽的提议,在小丽的“牵线搭桥”下,仅仅几个月中竟接客达三四十次,一共赚了二万多元。据小丽讲,她一般是通过陌陌来跟这些“客人”联系,偶尔用的是微信,有的客人还会将小红直接带回自己的家。

而这些通过不正当方式挣来的钱则很快被小丽和小红挥霍一空,而大部分的钱竟是用于吸毒。小丽平日里结识了一些社会上的朋友,这些人偶尔会联系小丽,要求去她所住的宾馆里吸毒。直到有一次她们又一次来到小丽的住所吸毒时被人举报,小丽因此以容留他人吸毒罪被抓获归案。归案后小丽又主动交代了她介绍卖淫罪的事实。

就在办案人员准备结案将此案移送至公诉机关的时候,小丽突然说出了一个惊天的秘密。

“几年前我曾被人强迫卖淫。”

原来公安民警例行问小丽是否有其他需要交代的时候,小丽突然冒了这么一句。民警们立刻警觉起来,因为被抓的小丽年仅十九岁,几年前的话她可还是未成年!于是民警立刻展开调查,通过询问,一个牵扯数人的案子渐渐浮出水面。

几年前,小丽在某个地方打工的时候认识了同龄的小芳,俩人一见如故立即加了微信以便平日联系。过了一段时间,小芳的男朋友让小芳找一个女孩卖淫赚钱供他们玩乐。小芳想到了小丽,而这也是小丽堕入深渊的开始。

被骗到宾馆的小丽一开始是抗拒的,可是小芳联合其他几个女孩子一起殴打了小丽几个小时。小丽被打怕了,同意了小芳的要求,第二天就跟着一个男人去了上海。在上海被迫卖淫几天以后,小丽偷偷的跟着一起被骗来的女孩逃了回来。可是不幸的是,就在小丽在网吧的时候又一次被小芳的男朋友撞见了,他再一次将小丽带回了他们的宾馆并胁迫小丽继续卖淫。

小丽一次次的被拉入深渊,在里面痛苦挣扎着。最后一次,她的朋友,年仅十五岁的小红跟着她一起被这群人迫害了。

再后来,小丽跟小红恢复自由后,最终走上了跟这伙人相同的道路。

小丽的遭遇令人同情,深挖她背后的家庭环境,也令人唏嘘。自幼父母离异的她一直跟着爷爷生活。而母亲从离婚后就一直没有回家过,父亲也没有在外没有关心照顾过小丽。而爷爷的身体状况也不是很好,并不能过多的关心到小丽。

近日,淮安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小丽介绍卖淫、容留他人吸毒案,而强迫小丽卖淫的一系列案件也正在陆续的开庭审理中。小丽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犯介绍卖淫罪,判处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贰仟元,决定执行拘役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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