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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江苏扫黑除恶】中央督导组在泰州:要不拔高、不降格,把每个案件办成铁案
  发布时间:2019-06-18 16:24:30 打印 字号: | |
  中央扫黑除恶第17督导组近日进驻我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并于5月24日在南京召开督导工作动员会。

6月12日至14日,中央扫黑除恶第17督导组组长盛茂林率队在泰州开展下沉督导。

中央扫黑除恶第17督导组受理举报方式

受理时间:2019年5月24日—6月24日

举报电话:025-57052201(每天8:00—20:00)

举报邮政信箱:江苏省南京市A049号邮政信箱 邮编:210042

6月12日至14日,中央扫黑除恶第17督导组组长盛茂林率队在泰州开展下沉督导时强调,要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紧密结合,把专项斗争作为政治任务和政治责任扛在肩上,切实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将专项斗争持续推向深入,切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

督导组来到兴化市昭阳街道文峰社区、安丰镇东郊村、千垛镇缸顾村,通过查阅台账资料、走访干部群众,了解集体经济发展、居民收入、村务公开等情况。在医药高新区寺巷街道屠桥社区、高港区永安洲镇建安社区、姜堰区张甸镇宫王村,督导组深入了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情况。盛茂林说,要进一步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构筑具有组织力、凝聚力、战斗力的坚强战斗堡垒,实现党领导下的自治、法治、德治融合;要持续加强村干部教育、培养、监督、管理,让村支书发挥好“领头雁”作用,多为老百姓办实事好事;要加强源头治理,坚持党务公开、村务公开,不掩盖问题不回避矛盾,下力气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做到小事不出村。

督导组走访靖江市新桥镇、泰兴市黄桥镇,详细询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发动、线索摸排以及基层党建等情况。在了解泰兴市滨江镇翻身村原村支书刘幸福一案处理进度和整改情况后,盛茂林指出,党员干部不能为了局部或个人利益忘记党、忘记群众、忘记法律、忘记初心。要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深挖彻查“保护伞”,强化“打财断血”,坚持做到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要吸取教训、引以为戒,用反面教材教育广大党员干部铭记职责、勇于担当,切实做到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要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加快产业发展、乡村治理,让老百姓过上有安全感、幸福感的生活。

督导组听取了泰州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汇报。盛茂林说,泰州市各级党委政府将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广泛动员部署,坚持靶向发力,依法严惩犯罪,坚持深挖彻查、“打伞破网”、“打财断血”同步推进,大力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专项斗争取得了阶段性重要成果。

在指出督导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后,盛茂林强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习近平总书记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的全党大事,是事关党的执政根基、国家长治久安和人民幸福的重大政治任务和民心工程。

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压实政治责任,把专项斗争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紧密结合,把专项斗争作为政治任务和政治责任扛在肩上,敢于直面矛盾、勇于担当作为,不断增强斗争精神,以专项斗争战果体现主题教育成果;

要走好群众路线,广泛深入宣传、动员群众参与,打好扫黑除恶人民战争;

要持续重拳出击、依法严惩犯罪,对黑恶势力保持“零容忍”,依法快侦快诉快审快判,不拔高、不降格,把每个案件办成铁案;

要坚持深挖彻查、“打伞”“断财”同步推进,不漏伞、不漏财、不漏罪,打掉“官伞”“警伞”“庸伞”;

要加强组织建设、筑牢执政根基,把能干的好人选出来,让基层干部工作有尊严、生活有保障;

要强化综合治理、建立长效机制,彻底扫除黑恶势力存量、坚决遏制增量,将专项斗争推向纵深。

泰州市委负责同志表示,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大整改力度,确保督导组指出的问题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在压实责任、全民参与、线索摸排、除恶务尽、“打伞破网”、“打财断血”、标本兼治、筑牢根基上持续发力,以更高站位、更实措施、更大成效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取得新进展新突破。
责任编辑:政治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