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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诈骗典型案例】看看不法分子是如何让老妈们一步步落入圈套——被告人何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发布时间:2022-05-30 11:17:25 打印 字号: | |


被告人何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基本案情2016年8月至2018年3月间,被告人何某某未经政府有关部门的许可,在淮安区楚港兴市花苑商业3幢17号门面房雇佣相关人员经营“老妈乐淮安1号店”。

期间,何某某等人采用公开散传单、口口相传、开推介会等方式,以可获得高额返利、旅游及领取免费商品为诱饵,用签订的《老妈乐商城会员章程》作为收据,向不特定老年人推销“老妈乐商城”五个级别的会员卡。

经统计,何某某共向177名群众吸收存款合计人民币22150492元,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10336486元。

    裁判结果淮安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何某某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非法吸收社会公众存款,数额巨大,扰乱金融秩序,并造成被害人严重经济损失,其行为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依法应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被告人何某某主动投案,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但其非法集资对象人数多达170余人,可酌情从重处罚。

依法判决:一、被告人何某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二、责令被告人何某某继续退赔本案集资参与人的经济损失。

    【案例警示涉老诈骗犯罪分子抓住老年人注重健康养老的心理,通过各种礼品券、提货单、老妈乐旅游宣传单吸引老年人的关注,加以“真心”的慰问、关心,同时在老年人来听课的时候,对老年人进行“洗脑”不断增加购买会员的级别,最终导致老年人的财产权益遭到破坏。老年人要树立防范意识,不轻信别人的话,有事多与子女商量。

子女也要深度参与赡养老人当中来,而不仅仅是给钱,精神上的陪伴才是高质量的养老,从而真正实现“人人亲其亲,长其长,而天下平。”



 
责任编辑:政治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