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抓好《反有组织犯罪法》贯彻实施,依法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深入开展,近日,由区扫黑办牵头,我院和法宣办、公安分局、检察院、司法局、及四大行业领域等相关部门在漕运广场开展了集中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我院刑庭庭长高勇就《反有组织犯罪法》的立法意义和重点条款向现场群众进行了解读。此次活动充分调动了群众参与扫黑除恶斗争的积极性,提升了群众法治意识,增强了群众运用法律武器与黑恶势力作斗争的能力。
《反有组织犯罪法》于5月1日起正式实施,是我国第一部专门、系统、完备规范反有组织犯罪工作的法律,是在系统总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践基础上的一次立法,是反有组织犯罪制度发展的一座里程碑。《反有组织犯罪法》建立了一套包括打击与预防、实体与程序、权利与责任的制度机制,保障了扫黑除恶斗争在法治轨道上常态化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