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淮安区法院执行110与吉林省长春市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合力出击,成功扣押一辆被执行人轿车。

淮安区法院执行局指挥中心接到长春汽开区法院执行局的电话,称被该院列入限制高消费名单的失信被执行人蘧某有一辆轿车在淮安区法院附近某小区内。指挥中心接到电话后,迅速进行分析研判,作出决定,应当立即配合长春汽开区法院对被执行人名下车辆进行扣押。
据了解,被执行人蘧某通过一汽金融分期付款购买该轿车,但仅支付了三期购车款后便停止支付剩余购车款。后一汽金融公司向长春汽开区法院提起诉讼,该法院判决被告蘧某偿还一汽金融公司剩余购车款。但判决生效后,蘧某既没有提起上诉,也没有按照生效判决执行,后一汽金融公司向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早上七点,淮安区法院执行110全体人员迅速集合,同力协作,与兄弟法院在第一时间赶到被执行人蘧某车辆附近。蘧某看到法院干警后准备逃离,就被执行干警拦截住,蘧某自知逃跑无望便拿出了汽车钥匙交给了执行干警,并向执行干警表示将积极履行生效裁判文书所规定的给付义务。在顺利将轿车依法进行扣押后,双方法院执行局简单办理了交接手续,同时长春汽开区法院执行局干警也向淮安区人民法院给予的通力协作和大力支持表达了诚挚的感谢。
淮安区法院以“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为契机,继续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取得的成果,不仅凝聚全院之力,多次全力开展执行攻坚活动,同时也充分利用辖区的地理优势,快速有效协助异地法院开展执行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收到了兄弟法院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