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近年来,淮安区法院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委及上级法院关于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积极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为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近日,我院“江苏某银行与某机械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入选2022年度全市政法系统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十佳典型案例。
——江苏某银行股份与某机械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一案
经淮安区法院判决,力博士公司应偿还淮安农商行借款本息2000余万元,淮安农商行对力博士公司一处房产和三处土地享有优先受偿权。判决结果出来以后,因力博士公司没有按照判决履行还款义务,淮安农商行向我院申请了强制执行,要求依法拍卖力博士公司抵押的房产和土地。
经调查,某机械公司是一家高新技术企业,也是我区重点企业,年均纳税额在1000万元左右,近年来因受疫情等多种因素影响经营困难,面临高额债务压力。而该公司抵押的土地共分为三处,自己使用了一处,其他两处土地,一处出租给了案外人公司,一处处于闲置状态。
案外人公司为我区某街道办招商引资的高新技术型企业,是国家定点企业,公司经营非常稳定,纳税额逐年增长。公司现有100多名职工,刚刚投入1200多万元的生产设备进行生产。由于特种设备生产的特殊性,大部分设备是通过混凝土浇筑方式固定在厂房上,如果强行拍卖,可能将面临设备损坏、公司违约,进而导致公司破产、工人失业。在我们向该公司送达拍卖公告、清场公告后,申强公司明确表示无法配合法院执行,拒不搬离厂房。公司负责人甚至扬言,如果法院强制拍卖,将带领100多名职工到法院信访。
另一块闲置土地,则被招商引资回来的江苏某公司看中,将在该地块上进行1500万美元的项目投入。如该地块被其他社会资本竞得,将导致优质项目将无法如期落户。
本案在办理中需要面临申请人、被执行人、承租人、政府单位、招商引资企业、在岗工人等多方面利益问题,如果处置不当,将导致工人失业、承租人破产、优质项目无法落地、负责招商引资的政府部门失去信用、工业用地不能良性使用等严重后果,影响本市营商环境。
面对上述问题,法院将各个击破。
首先对申请人淮安农商行,我们邀请了第三方公司对某机械公司抵押的资产进行了评估,评估结果显示,其中两处土地的价值就已经可以偿还江苏某银行的债务。这样就保证了银行的利益。
对被执行人某机械公司本身,我们将尽最大的努力减少强制执行对企业的影响。经过做江苏某银行的工作,银行同意只拍卖某机械公司没有进行生产经营的两处土地,这样该公司正在使用和土地和厂房就得以保全,公司也可以继续经营下去,避免破产的风险。
承租人案外人公司的问题,显然是本案处理的焦点,也是最难啃的一块硬骨头。我院第一时间向区委区政府进行了汇报,与相关部门对案外人公司问题进行了会商。
最终我们想出了一条解决问题的途径——通过积极引导案外人公司参与竞拍,让其拍下其租用的这块土地。我们向公司的负责人详细地介绍法院司法拍卖的流程,并帮助其分析竞拍的优势,并依法为案外人公司保留了优先购买权。通过一系列的工作,案外人公司承诺配合法院执行,参与竞拍。
但这个时候又出现新的问题,涉案地块价值上千万,该公司作为一家中小企业,其自有资金无法满足竞拍需要。案件办理再次陷入僵局。此时,我们猛然发现,本案申请人江苏某银行恰巧就是一家商业银行,具备发放贷款的资质,而把贷款发放给像案外人公司这样的优质企业,也符合其自身的利益。事不宜迟,我们马上将相关情况通报给了江苏某银行,经过一系列的评估,银行及时为案外人公司发放了贷款。
对另一闲置不动产的拍卖,我院主动与招商引资单位和江苏某公司做好对接,引导国有资产公司依法参与竞拍。
最终,本案承租人、国有资产公司成功竞得上述不动产,司法拍卖起到了1+1>2”的效果,实现了“四方共赢”。申请人江苏某银行实现了债权,收回了不良贷款,发放了优质贷款;被执行人某机械公司减轻了债务压力,得以轻装上阵继续生产经营;承租人案外人获得了企业固定不动产,避免了企业破产、职工失业;政府招商引资的优质企业和项目成功落地,不良企业工业不动产重现焕发活力。
本案的成功解决对我区甚至我市的营商环境的优化具有重要的意义。
在上述案件中,我院紧紧依靠党委政府领导,通过做大蛋糕、做足增量,找到了各方利益的平衡点。通过司法拍卖,推动实现了不良工业资产的“腾笼换鸟”,在招商引资企业当中,提高的政府的公信力和美誉度,提升了整个营商环境的“体感温度,”实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统一。本案被市中院评选为十大执行典型案例,被省高院评选为助企纾困典型案例,并在《人民日报》进行了专题报道。
上述案件的成功解决是我院一贯坚持“项目为王 环境是金“的理念的一个缩影。近年来,面对疫情导致的经济下行等问题,我院深入开展“暖企纾困”专项行动,在全市率先出台了“助企纾困暖企发展10条措施”相关做法被人民日报推介。我院被区委区政府表彰为“2021年度营商环境建设十佳单位”,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2021年度社会治理工作先进集体“。成绩属于过去,下一步,我院将持续推进各项措施,努力让法治成为营商环境建设中的“最优一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