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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区人民法院水电耗材服务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08 11:13:34 打印 字号: | |

淮安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采购人)根据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通过公开询价采购水电耗材服务,现邀请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

淮安区人民法院水电耗材服务采购项目

二、采购内容

1:主要内容

根据院内维修需求,提供相应合格、全新的水电耗材。

报价函组成:

1、报价函主体加盖供货商公章,所报价格应为最终报价,包含了运输免费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票税等其他所有费用。所报产品应完全响应本项目参数需求。

2、投标人资质复印件(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证明原件等)。

3、质保承诺书:书面承诺所供应产品为所报厂商生产的全新的、未曾使用过的原装产品,且符合国家现行技术和质量标准。如因产品质量导致的相关事故,相关法律及经济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4、询价清单见附件

★注:以上材料均需盖章。

另要求中标人所提供产品必须为国标合格品,院方每年对产品进行不定期抽查,第一次不合格3倍罚款,第2此取消供应商资格。供应商每月提供发票结算并附有每次维修材料清单及各科维修材料价格汇总表。供方责任:1.日常备足齐相关耗材,保证甲方应急更换。2.确保耗材质量,杜绝“三无”产品,保证提供的产品和询价清单同质同量,并满足甲方相关特殊品牌需求。3.常规耗材价格需按询价后确定的价格清单执行。4.24小时联系方式保持畅通,接到订购需求后1小时内供货。

 

三、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的资格条件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公司应是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营业执照经营项目包含此类工程;具备履行合同所需能力的施工(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格、专业专业的空调维修能力。

3、应具备独立签订、履行合同的能力;

4、信誉良好,无不良行为,未被相关部门列入不诚信人名单。

四、投标报名

报名时间:202337日至2023310日;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淮安区人民法院6楼会议室

报名资料: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证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及营业执照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标书要求

密封的纸质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公司公章):

1、营业执照(有效经营范围内)副本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三证合一、五证合一)副本复印件。

2、报价函。

3、公司自愿另行提供的质保、维修等其他服务项目的承诺。

六、项目开标及评标办法

开标时间:2023314日上午10:30

开标地点:淮安区人民法院6楼党组会议室

评标办法:报价采购现场报价方式,采取最低评标价法确定成交方;如果报价相同,进行二次报价,以最低价确定成交方。

联系电话:0517-83589322。                

七、注意事项

1、本项目询价的水电耗材材料报价必须低于江苏省政府采购平台,且不得高于市场价,甲方将不定期组织市场询价,如发现明显高于市场价行为,甲方将有权取消供货商资格另行组织询价

2、本项目采取供货商每月提供发票结算的模式,每月发票需附有加盖公章的每次维修材料清单及各科维修材料价格汇总表

   淮安区法院

202337 

附件下载:https://pan.baidu.com/s/1GpmV_YbVBaN1mjSU5rgH0Q?pwd=h8zh

 

责任编辑:政治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