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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履行判决义务,拘留!
  发布时间:2023-11-13 17:00:40 打印 字号: | |


    “现决定如下,对被执行人张某拘留十五日……”近日,淮安区法院对一名拒不履行判决义务的被执行人张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当场对其下达拘留决定书。


    数年前,张某向申请人王某借款十余万元,约定还款期限后却未能如约归还。王某起诉至法院,判决生效后,张某仍未履行判决义务,王某遂申请强制执行。淮安区法院执行干警经过数次调解,双方签订还款协议后,张某依旧未履行且离开了淮安,杳无音讯。


    就在前几天,淮安区法院执行110接到申请人王某的举报电话,说在扬中的某个小店里看到了张某的身影。电话刚挂断,执行干警弭伟一行就立刻驱车前往目的地,一个多小时的车程,他们找到了失踪许久的张某。


    看到停在店外的警车,张某对着执行干警叹了口气说:“躲了这么久还是没躲过去。”通过调查,张某所在的小店是其儿子所开,经过干警调解,张某仍不肯支付欠款。执行干警将其拘传至法院,对释法明理,告知其拒不履行判决义务的后果,但张某仍拒不履行给付义务。


    为维护法律权威,切实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最终法院以其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法律义务对张某作出司法拘留15日的决定。



 
责任编辑:政治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