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团中央权益部公布“全国维护青少年权益岗”复核结果,淮安区法院顺利通过复核,该院于2016年10月被共青团中央、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命名为全国维护青少年权益示范岗。
一直以来,淮安区法院高度重视青少年合法权益保护工作,近年来始终立足审判基本职能,积极延伸审判触角,近年来持续开展维护青少年权益“司法引航”工程、维护妇女、儿童和老年人权益“春雨家园”工程等专项工作,取得良好成效,有效推动青少年维权事业发展。项目和院集体先后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全国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法治保障创新优秀事例、全省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先进集体、全省优秀志愿服务项目等奖项。
接下来,淮安区法院将继续加强青少年合法权益保护工作,强化青少年犯罪预防和保护,促进青少年维权工作全面、深入开展,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不断贡献法院力量。